市政协机关召开党组会议
3月12日下午,市政协机关召开党组会议。市政协秘书长、党组成员,机关党组书记李光忠主持会议并讲话。
会议传达学习了省纪委《党委(党组)运用监督执纪“第一种形态”工作细则(试行)》、省保密委有关文件以及市财政局有关文件精神,研究贯彻落实意见。
会议指出,监督执纪“第一种形态”是党内监督的第一道防线,对及时解决党员干部工作生活中出现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及轻微违纪问题具有重要意义。各有关方面要认真学习贯彻细则,深刻把握内涵,用好监督执纪“第一种形态”。一是机关党组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党组成员要切实负起责任,按照责任分工抓好分管领域内的监督执纪“第一种形态”的运用。二是派驻纪检组要根据需要及时向机关党组提出执行监督执纪“第一种形态”的意见建议,要对机关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,对监督的对象要运用好监督执纪“第一种形态”。三是机关党委要对照细则要求,依据职责担负起运用监督执纪“第一种形态”的责任。四是机关各党支部要加强对所属人员的监督管理,对思想、作风等方面出现的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,要早提醒、早纠正,确保监督执纪“第一种形态”运用常态化。
会议强调,机关全体人员要按照有关要求,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,高度重视保密问题。一是要加强涉密文件管理,凡涉密文件必须按有关规定传阅、办理、收回、消销。二是任何人不得在非保密设备上传送、存储、处理涉密文件和信息。三是要特别注意对敏感资料、内部资料的管理。四是各工作机构要加强对所属人员的教育管理,对网络上一些不当的文章、言论等不得转发。
会议指出,要按照各级财政部门要求,牢固树立过“紧日子”思想,压缩一般性支出。一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,确保将有限的资金用到“刀刃”上。二是要在保证工作正常运行的情况下,尽可能压缩支出,节约资金。三是在财政压力大的情况下,要严格控制超预算的项目,原则上不得超预算。四是尽量不增加追加预算项目。
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。
市政协机关党组成员;机关领导班子成员;各委(室)主任;办公厅副主任参加会议。
(机关党委)